【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有三十五歷史的大溪鎮看台下三十二間店鋪,由於建築老舊鋼筋裸露及未具防火功能,大溪鎮公所決定以六百萬元的經費進行結構補強和防火裝潢設施,要求八月一日前攤商需完成搬遷,二個月裝潢完畢後,再讓攤商進駐。
據悉,被喻為大溪鎮最危險建築之一的大溪鎮中央路運動場看台下店鋪,民國六十五年間興建迄今已達三十五年,原本共有四十間店鋪,當時由八位民間人士以民間投資方式興建使用十年後,交由鎮所管理,由於當時興建時並沒有考量防火及做好基礎工程,加上看台下三十三號至四十號的店鋪在去年八月間發生大火,使得看台下店鋪的防火安全受到重視,而且歷經三十多年的歲月摧殘後,看台下的所有店鋪鋼筋裸露嚴重,十分危險,一旦造成傷害,後果不堪想像,鎮所決定進行整修及補強,預定以六百萬元的經費來進行結構補強及加強裝潢防火功能,希望一旦再發生火警時,不要像該八間店鋪一樣遭到大火迅速吞噬。鎮所昨天邀集所有的店鋪攤商召開說明會,要求他們在今年八月一日前將店鋪內的物品搬遷完畢,鎮所在兩個月內整修完成後立即交由原承租戶使用,至於每個月四千多元的租金在整修兩個月中將暫停收取,俟整修後再恢復。
而另外遭大火吞噬的八間店鋪,雖然被燒得殘垣斷壁,但未在此次整修的範圍內,目前以鐵皮包圍,以防發生意外,因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鎮所也決定向造成該火警事件的流動攤販索取損失,一旦完成司法程序之後就會展開處理,儘速讓該八個攤商早日做生意,以免影響生計。
圖說: 有三十五歷史的大溪鎮看台下店鋪,由於建築老舊鋼筋裸露及未具防火功能,大溪鎮公所決定以六百萬元的經費進行 結構補強和防火裝潢設施,以維安全。(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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