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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106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中壢監理站提醒,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繳納通知書,可利用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或監理單位來查詢、補發,並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民眾可選擇下列方式繳納:一、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繳納。二、電話語音轉帳繳納:412-1111或412-6666用戶碼169#。三、網路繳納: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及銀行公會(e-Bill全國繳費網)線上繳納。四、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除信用卡繳納外,均免負擔手續費。)
此外,於106年7月31日前繳納者,均可參加抽獎活動,獎項有「電動二輪車、郵政禮卷一萬元及一千元」等多項豐富大獎;另外,若是在106年7月15日前繳納可有2次抽獎機會,詳情請上交通部公路總局(http://www.thb.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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