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消防公安事件頻傳,打火弟兄衝鋒陷陣,工作辛苦且有高度危險性,尤其在今年1月發生新屋大火造成6名消防人員於火場中殉職後,桃園市長鄭文燦考量消防人員冒險犯難,出生入死,即指示市府消防局研擬,提高消防人員危險加給,緊急籌編新台幣8897萬元危險職務加成預算,並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核發,上述經費在桃園市議會議長邱奕勝及各議員的全力支持下,無異議通過,並報請中央要求儘速修改規定及核定。
內政部消防署經於今年4月2日邀集全國各消防機關研商「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由消防署彙整各機關意見後層轉內政部,內政部並於5月7日以內授消字第1040820766號函陳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審議。
此次修正,主要在「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中,增訂勤務繁重危險加成,以慰勞消防人員不顧危險的辛勞付出。有關危險職務危險加成法源的修正案,行政院於6月22日函文發佈修正通過,並追溯自今(104)年1月1日生效。修正通過內容,自104年1月1日起試辦兩年,內政部將於106年3月底前綜整各直轄市檢討報告函報行政院,做為行政院審核是否繼續辦理之依據。在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合訂本中備註第7點第2項提到,各直轄市政府對於所屬消防機關消防勤務危險程度,自籌經費,依下列規定另加成支給: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人員原支領數額第一級者(新臺幣8,435元),得按原支等級支給數額最高加七成支給(新臺幣14,340元),另須依危險性再訂定評核指標,在最高加成範圍內依勤務危險程度區分三級,並訂定不同支給數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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