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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高營建單價基準:基於原物料上漲,除參考市場行情調整外,物價基準日調整至112年4月,以平均規模總樓板面積落在2千5百到7千5百坪間21至26層樓的一般都市更新案來說,鋼骨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4萬6千1百元調整為20萬9千2百元、鋼筋混凝土造二十一至二十五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2萬4千6百元調整為17萬9千1百元,平均調整幅度約43%,且提出都市更新申請時,營建單價可依當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適度調整,以符市場行情。
二、建材設備表增列參考品牌及設備項目:基於安全性考量及讓實施者有所依循,針對各項建材設備包含漆料、電梯、緊急供電設備及電線電纜等項目增列參考品牌。除此之外,新增平頂、景觀工程、視訊及網路設備等建材設備項目。
住宅發展處補充,此次修法是以確保地主及實施者雙方權益為原則進行檢討,並考量桃園房地產市場現況,調整營建單價及相關費用提列標準,適度反映市場變化,後續市府將會持續滾動檢討,以回應外界期待。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https://ohd.tycg.gov.tw/)→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都市更新相關法令→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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