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針對縣內14家重大違規事業,要求安裝水質連續監測設施,並與環保局進行24小時連線。其中彩力染整已於日前完成連線作業,環保局呼籲其他業者儘速效法,完成連線監測設施安裝,以免再次受罰。

 

環保局指出,為加強污染管制與提升稽查效能,環保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針對縣內14家遭查獲繞流排放廢水、裁處停工或於限期改善期間內自報停工、一年內多次違反放流水標準等重大違規事業,發函要求於用水來源、各單元設施進出流口及放流口等位置,安裝線上水質監測儀錶與攝錄影監視設施,並與環保局進行24小時連線。

 

有10家業者最遲需在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4家最遲於104年4月18日前完成,總排放水量約為每日5,257噸。其中位於蘆竹鄉的彩力染整已於5月7日完成連線作業,環保局呼籲其他業者儘速效法,完成連線監測設施安裝。

 

環保局說明,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包括監測水溫、氫離子濃度指數(pH)、導電度(EC)之自動監測設施,及具有時間記錄功能,畫質清晰可見之攝錄影監視設施(CCTV),並持續全天攝錄影。上述相關監測(視)資料,應以網路與縣府環保局保持全天24小時連線傳輸。

 

另外,根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完成自動連線監測(視)設施之事業,後續需辦理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之變更作業,並自變更日起累計正常日數達365日以上,才可移除放流口以外的自動連線監測(視)設施需,放流口則需終生設置並與環保局連線。設置上述連線設施所需經費,依照事業廠區大小與水措單元複雜程度,估計設置費為80萬至280萬元不等,且後續網路傳輸、儀錶維護校正及保養等費用每月至少花費2萬元,所費不眥。

 

環保局強調,過去針對違規排放廢水之事業,最高罰緩大多不超過60萬元,但安裝相關水量水質監測連線管制措施動輒上百萬元。因此,桃園縣環保局籲請業者,務必妥善進行廢水相關處理設施之操作,並做好廢水之收集,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以免損及商譽,得不償失。

 

圖說:位於蘆竹鄉彩力染整已於日前完成水質連續監測設施及24小時連線作業,環保局呼籲其他業者儘速效法,完成連線監測設施安裝,以免再次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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