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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日前於夜間查獲蘆竹鄉瑞太福科技公司將未經處理的紫紅色強酸性廢水,惡意排放至南崁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並限令業者停工改善。另外,環保局也將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追究環保專責人員之責任,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縣府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一些心存僥倖的不肖廠商,不用心從事永續經營企業,反而花費心思注意環保局稽查頻率及時段。環保局稽查人員掌握不肖業者的投機行為,近來刻意調整稽查時間,不讓業者輕易鎖定並掌握環保稽查時段。因而才得以在業者毫無戒心下,順利查獲不肖業者的違法行為。
環保局表示,對於以未經許可登記之管線排放廢(污)水,或繞過現有處理設備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或處理設備部分或全部未開機、加藥量不足、加水稀釋排放等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得命其停工(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此外,因偷排廢水而涉及不法利得者,並得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追繳,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圖說:蘆竹瑞太福科技偷排廢水,經環保局稽查人員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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