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中壢報導】中壢市公所即將於六月一日拆除中壢觀光夜市違規佔用道路的攤棚攤架,昨日數十位攤商集結在中壢市公所抗議,他們認為配套和安置措施沒有解決,不能貿然拆除;市長魯明哲表示,觀光夜市重塑計畫在一年前已經和攤商溝通過,且給予一年自行改善攤棚攤架的時間,站在公共安全和學童通行安全的立場,沒有妥協的空間。

 攤商們抗議攤棚攤架的拆除行動,並陳情訴求公所未將光明公園彩虹噴泉設置完成、老街溪開蓋整治工程尚未完成,以及A21捷運站尚未施工等,認為公所貿然拆除攤商的攤棚攤架,將嚴重影響生計。

 魯明哲表示,對於眾人關心中壢市的各項建設,他非常感謝,公所也會積極進行,然而,除了建設之外,街道上的公共安全問題、學童的交通安全問題,以及市容景觀問題,政府更是責無旁貸;魯明哲更以「我們不要街頭炸彈」,向眾人宣示拆除觀光夜市攤棚攤架的決心,因為攤棚內放置了許多瓦斯桶和爐具,這些具有危險性的公共安全問題,絕對不容忽視。

 魯明哲強調,中壢觀光夜市歷史悠久,為了振興觀光事業,公所編列了兩千萬元的預算,進行觀光夜市牌坊及電源設置工程,也規劃了景觀遮雨棚,白天可以作為學童上下學遮風避雨的行道,夜間則可以當作是攤商的棚架使用,至於生財器具攤商則應於每天收攤後全數推回家中,將道路還給民眾。另時有民眾對公所未妥善管理觀光夜市,導致交通安全、公共危險等事項陳情,從總統府到監察院都有,光是這兩年就有78件之多,公所這次的行動,並不是打擊夜市,而是讓夜市加分。

 負責協調陳情攤商的中壢市公所主任秘書陳玉明指出,觀光夜市管委會不敢面對的合格攤商問題,也無法自我管理整治。公所調查夜市內的攤販有425攤,搭棚子的有120攤,為什麼有人願意合法遵守,有人卻明知違規佔用還一意孤行,況且中壢市公所已給予攤商們一年的緩衝期,請攤商不要再有觀望的心態,六月一日絕對會將還留至現場的攤棚攤架全數依廢棄物清理。

圖說: 市長魯明哲以「我們不要街頭炸彈」,向眾人宣示拆除觀光夜市攤棚攤架的決心。(記者潘瑞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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