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為打造桃園成為低碳城市,扶植太陽能產業及縣內九鄉鎮市公所同時爭取獲得經濟部補助,將於公家機關頂樓廣設太陽能發電設備。

 縣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太陽能為潔淨能源,未來將會繼續爭取擴充設置地點,也鼓勵民眾一起參與,有興趣的民眾可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補助,有問題也可向縣府工商發展處洽詢,共同打造桃園縣成為低碳桃花源的智慧城市。

 桃園縣此次爭取經濟部能源局「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補助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公共建築太陽光電示範設置」之補助,補助對象包含縣府及轄內大園、大溪、中壢、平鎮、桃園、復興、楊梅、龜山、蘆竹等九公所,合計為新台幣2,240萬元整,總裝置容量可達114千瓦,初步申請設置地點預定位於桃科、環科、大潭工業區聯合服務中心、風景區管理所、鄉鎮市立圖書館、公園管理中心及鄉鎮市公所的樓頂空間,希望透過太陽能光電設備設置,供應白天之用電需求,假日多餘之太陽能產電亦可依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將多餘產電轉售予台電公司,除可節省機關用電支出,亦可有多餘產電之售電收入。

 工商發展處指出,縣長吳志揚上任後特別重視節能減碳等環保政策,也致力於發展綠能產業,打造低碳城市,藉由本項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補助經費,除可強化桃園縣再生能源示範應用宣導效益外,亦可同時帶動太陽光電相關產業經濟發展,以鼓勵產業投入綠能等相關技術研發及製造。

 縣府也呼籲民眾與公司法人共同參與,若民眾或公司法人有興趣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購置獎勵金,可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相關補助,洽詢單位為經濟部能源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及查核專案辦公室」,電話:02-87733988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87733988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分機801~808;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電話03-3320314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3-3320314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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