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桃園縣政府為了處理民生日常的廢水,花了十多億經費,在大溪鎮月眉及埔頂分別興建兩座污水處理廠,其中月眉污水處理廠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以上,將於五月底正式啟用,縣議員陳治文認為縣府的回饋措施並未與地方達成協議,而且將來污水處理難保不會發生惡臭,昨天邀集縣府及廠商進行協商,會中決定將訂出自治條例,並今年四月分的縣議會定期大會中提出,且草案與民眾進行溝通獲得認同後才可實施。

 陳治文昨天上午十時三十分許與夫婿前縣議隕邱顯二偕同污水處理廠周邊的月眉里長黃文中、瑞興里長林繼雄、中新里長陳芳善及民眾二十多人,邀集負責污水處理廠的負責之縣府水務局衛生工程科人員及包商一起進行座談,里長黃文中對於污水處理廠設在月眉卻不與地方溝通表示不諒解,由於工程即將進入完成階段,卻不見廠商和縣府召開協調會來談論回饋事以及釐清日後污水處理廠啟用後,是否會帶來臭味等一事,讓月眉民眾相當不滿。

 陳治文指出,月眉污水處理廠已接近完工,並將於五月底啟用,縣府卻什麼也不與地方溝通,著實值得商榷,而大溪除了月眉污水處理廠之外,尚有埔頂污水處理廠,全縣則尚有五座污水處理廠,因此,縣府實在責無旁貸,何況鄰近的台北市以及台中市,對於污水處理廠的回饋措施皆做得當好,縣府應該前往取經。

 陳治文當場要求水務局應盡速完成(污水處理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月眉里黃里長文中認為縣府誠意不夠,回饋辦法早該訂好與地方民眾溝通表示誠意,中新里陳里長芳善則對污水廠的臭味表示質疑,希望對里民有所交代,水務局衛生工程科吳科長表示,此自治條例將於今年四月份縣議會定期大會中提出,並應先將草案與民眾溝通獲得認同才可實施,以平民怨。

圖說: 桃園縣政府在大溪鎮月眉興建污水處理廠,縣議員陳治文認為縣府的回饋措施並未與地方達成協議,而且將來污水處理難保不會發生惡臭,昨天邀集縣府及廠商進行協商,會中決定將訂出自治條例,來回饋鄉親。(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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