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市府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桃園區南平路旁白色小貨車,疑似自車體滲出廢油,環保局獲報立刻前往現場,並由桃園區中隊鋪設木屑吸油,避免廢油流入水溝,稽查人員依據車上的聯絡資料通知車輛使用人陳君到場處理,到場後打開車廂發現裡面堆放廢食用油的回收桶,因擺放凌亂導致廢油順著車體縫隙流出,造成污染。該局查獲桃園市首起無照小蜜蜂收受廢食用油案件,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開罰6萬元,後續也將針對其流向進行追查。
環保局指出,自104年1月1日起,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者(俗稱小蜜蜂)除應加入廢棄物清除機構外,也要跟環保局申請人員及車輛的回收工作證,才能收受廢食用油,也請餐飲業及小吃攤要「憑證給油」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環保局表示,為了杜絕廢食用油因為無照小蜜蜂不法回收,甚至賣給地下黑心工廠再製後重新進入食用油市場毒害全民並謀取暴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要求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其回收車輛及人員均應佩帶「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憑證收油,小吃店及攤商等也要「認證給油」,避免違規,如將廢食用油交由無照的業者回收,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最重 6千元,如果屬事業單位的餐廳、旅館業最重則可開罰3萬元。
環保局再次呼籲,廢食用油回收業者要憑證收油,廢食用油產源端要認證給油,讓廢食用油回收邁向制度化,才能避免黑心業者胡作非為影響民眾食安及大眾健康。
圖說:桃園市環保局查獲桃園市首起無照小蜜蜂收受廢食用油案件,除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開罰6萬元,後續也將針對其流向進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