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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艾芸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追查雙鵬股份有限公司違規鴨血流向,經查桃園市49家下游客戶皆已停止使用違規產品,現場存貨總計581.63公斤,衛生局將後續監督業者辦理退貨或銷毀,確保違規產品不於市面流通。
另查桃園市10處家禽屠宰場,其中1處停業中,5處交食品公司為原料,經查其作業廠區尚符合食品衛生規範,4處直接交由廢棄物清除業者處理,衛生局已移請市府環保局同步查核該9處之廢棄物處理方式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衛生局表示,食用級禽血來源為健康、經合格獸醫師檢疫的屠體,並經符合衛生的採血過程後加工製成鴨血製品;鴨血保存期限短、僅約2天,且加工製程必須經過高溫處理,病原菌等微生物都會被殺滅。
衛生局再次重申,使用非食品級原料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將可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食品業者如有使用到違規產品,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應辦理回收,同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經查獲仍販售雙鵬公司鴨血產品,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圖說: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持續追查雙鵬股份有限公司違規鴨血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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