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百年古剎大溪普濟堂前方圍牆,由於違反建築法第二十五條依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遭縣府行文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引起普濟堂信徒不滿,表示該圍牆已興建達三十六年,當年興建圍牆是要確保停車以及行人安全,而且該圍牆係採古色古香,與寺廟建築相連,一旦拆除也將破壞整體的美觀,因此,希望能以補行申請執照方式繼續使用,讓該案圓滿落幕。

 普濟堂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金原表示,桃園縣政府昨天行文普濟堂,表示違建人普濟堂前方的圍牆係違章建築,已違反建築法第二十五條依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執行拆除。

 黃金原說,該圍牆係建於民國六十四年,迄今已達三十六年,當初的主委黃源騰係為了考量民眾前往普濟堂參拜時,如一時失察而不慎連人帶車,以及人員在欣賞大漢溪景色時不慎跌落駁崁而發生意外,因此,才予以興建,長期以來並不知是違建,而建物也與普濟堂的廟宇建物相結合,一旦遭強拆除將讓普濟堂失色。

 黃金原昨天會同管理委員現為鎮代張世明一同前往了解,對於縣府的公文表示相當遺憾,初步決定補行申請執照,而許多善信獲悉也希望縣府高抬貴手,千萬不要讓大溪最具歷史的廟宇建物遭受到毀壞。

圖說: 大溪普濟堂前方圍牆,由於違反建築法第二十五條依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遭縣府行文要求立即偯止使用,主委黃金原及街代張世明希望能以補行申請執照方式繼續使用,讓該案圓滿落幕。(記者陳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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