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大園鄉大園工業區工五路永盛實業公司,將關廠歇業廠房堆置大量桶裝和散裝廢棄物,部分廢棄物並溢出廠房至大園雙溪口溪河畔,污染水體,環保局昨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等相關法令,將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根據情資,由稽查科長劉居松帶隊與大園工業區服務中心、潮音派出所共同前往大園工業區工五路永盛實業公司廢棄廠址進行稽查,雖然業者有意規避稽查,但環保局仍依環保法令採取必要之強制稽查作業。稽查人員進廠稽查發現廠區內堆置大量生煤、煤灰,以及不明廢棄物、廢液、廢污泥,有貯存廢液50加侖鐵質圓桶近300桶,1噸容量的方型塑膠桶約28桶,以及50噸容量黑圓桶1桶。現場並有機具:怪手二部、鏟裝機二部、煤徑篩分機一部、大小不一運輸車輛三部。
稽查人員發現,進場稽查之前,內部仍有部分人員在操作。現場操作人員表示,他只是受僱於現場處理生煤的部分,廠內大批廢棄物部份他並不知情。警方再通知曾在永盛公司任職的負責廢棄廠房管理的黃姓人員到場,該員表示,現瑒大量事業廢棄物,是過去從事染整業的永盛公司關廠歇業後清理出來的廢棄物。
環保局查出現場處理生煤作業的昊昱實業公司,於101年1月取得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核發的生煤販賣許可證,且是向永盛公司承租廠房。環保局事廢科調出永盛實業公司之相關資料,該廠在100年間因長期未申報廢棄物流向,業務承辦人主動前往工廠瞭解,發現工廠機器設備已全部拆除,廠內也空置,因此,通知辦理解除列管之作業,環保局除在100年3月間拍照存證,並解除列管,目前廠房土地仍屬永盛實業;至於管理人員說司與環保局紀錄之出入,也待釐清。
環保局當場要求負責生煤作業人員,不得將作業的生煤和作業過程的產出物任令雨淋、排出,造成二次污染。環保局並現場採樣,送樣分析是否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再據以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處分。
圖:環保局除將全案交大園分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後續並追查永盛實業公司和相關土地承租人的合約關係,以釐清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和違反環保法令的處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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