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昨日指揮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等相關單位,針對觀音草漯重劃區堆置廢液進行現勘,檢察官指示縣府環保局採樣後,由縣府要求承包重劃工程的包商進行後續的處理作業。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倪炳雄副局長表示,草漯重劃區草漯段370-8地號,遭非法棄置廢液,環保局在去年年底就曾經接獲舉報,也曾前往稽查,但因無法追查到來源,而無法追查到相關當事人,最後再經陳情人提供載運車輛車號照片,才由環保局循線追查出本縣所轄三詠交通有限公司邱姓駕駛,利用該筆土地進行市地重劃期間,於100年8月至12月期間,受託載運不明事業廢液棄置於該筆土地。
 

 桃園縣政府已依法以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違法清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處理,將違法棄置廢棄物之行為人,移請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以追查廢液來源和委託載運的業者。
  

桃園地檢署接到環保局移送案件後,積極協調環保局並於昨日由檢察官帶著移送案件卷證資料,現場進行比對和清點,確認廢液數量約200桶,當場要求環保局立即進行採樣,並一併進行地籍量測套繪及現場採樣檢測,以確認棄置廢棄物相關性質。由於遭到棄置的廢液是在縣府進行重劃工程期間,承包重劃工程之廠商未善盡管理責任,致遭堆置廢棄物,因此,將在完成採樣和檢驗後,要求包商將廢棄物依法做後續之處理

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現勘草漯堆置廢液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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