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於9月19日在楊梅幼獅工業區再度查獲台灣友發國際公司,繞流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將裁罰基準最高可裁處60萬元罰鍰。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9月19日中午抵達台灣友發公司,在廠房右側(高青路上水)空壓機與高壓電設備下方,發現一股廢水由廠內雨水溝排入廠外道路側溝,現場檢測水質ph為10.3、水溫33.7℃,屬強鹼性廢水,並採樣送驗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重金屬(鉛、鎳)等項目。
台灣友發公司未依桃園縣政府許可之放流口排放廢水,且排放水質超出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
環保局表示,台灣友發公司前於9月3日也因將污泥貯存槽廢水繞流排放至社子溪,遭告發處分在案,這次再度違法繞流偷排廢水將依裁罰基準予以重罰稽,爾後如再經查獲繞流偷排廢水行為,將逕予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勒令停工或停業。
環保局強調,自9月起已擴大執行貓頭鷹專案,針對夜間及假日等離峰時段都加派查緝人力,使不法廠商無所遁形,一經查獲違法情事,將予嚴懲絕不寬怠,所以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終究得不償失。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長陳世偉感謝全民做環保,很多熱心民眾循各種途徑,並籲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民眾,做為政府防制污染,保護環境的後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桃園縣政府環保報案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共同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桃園縣府環保局於9月19日在楊梅幼獅工業區再度查獲台灣友發國際 公司,繞流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將裁罰基準最高可裁處6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