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根據熱心民眾報案,查獲一起沒有證照公然在路邊違法偷排污泥案件,除將當事人移送法辦,依法罰處高額罰款,並追查委託清運污泥的龜山鄉得宸染整實業公司相關責任,一併罰處。環保局非常感謝熱心民眾通報,共同打擊污染環境犯罪行為。
環保局據報後非常重視,立即派員趕赴現場,並成立專案小組查緝污染元凶。環保局稽查人員依據線報車號255-VK佈線追查該車,確認是登記在家順企業社名下,立即限令郭姓負責人到場說明。
郭姓負責人當場坦承犯行,承認污泥是由龜山鄉得宸染整公司委託以1噸1000元代價,代為清除處理。環保局稽查人員得知情況,立即再派員趕赴得宸公司查證。經查家順企業社郭姓負責人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卻接受龜山鄉得宸實業公司委託,逕將廠內槽體殘餘污泥,清運至龜山鄉振興路338巷旁道路側溝棄置。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告發,最高可分別裁處30萬元,命其停止營業。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第46條第4款規定將郭姓負責人移送法辦。
另,得宸實業公司謝姓負責人,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方式清除處理廢棄物,致污染環境,也一併依違反廢棄物清理第46條第2款規定,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究辦。
環保局強調,近期已與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行政院環保署、警察單位共同結盟打擊環保犯罪暨追繳不法利得,期能藉由環檢警三方結盟機制,共同打擊不法,減輕環境所遭受的破壞,達到保護環境及維護國土安全的目標。若民眾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環保局陳情報案中心03-3354943,0800066666提供線索,共同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圖說:不法業者公然在路邊違法偷排污泥,熱心民眾報案,業者被法辦且依法罰處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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