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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接獲龜山鄉民眾報案,稱龜山光明街附近連續幾天下雨天,都聞到臭味,他們質疑是宏洲化學廠偷排廢氣,嚴動影響民眾生活。環保局稽查人員據報後前往稽查,雖然沒聞到明顯異味,卻發現南崁溪宏洲橋附近草叢處流出不明廢水,採樣檢測pH值和水溫都正常,經追查該排水管係連接至宏洲化學工業公司大門口,研判該公司涉有重嫌,隨即進廠稽查。
稽查人員會同廠方環保專責人員巡視廠區,發現製程區的冷卻廢水,原本應由陰井收集後抽至廢水調整池。但因後端沉澱池刮泥機故障,使整廠廢水處理設施幾近停擺,無法處理的冷卻廢水,直接由陰井滿出流入廠內雨水溝,再排入南崁溪,污染水體水質。
稽查人員責令廠方立即停止排放,並限期修復沉澱池刮泥機,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逾期未完成改善,改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停工或停業,並得廢止排放許可證。環保局並於該公司排放口採樣,帶回檢測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將再依檢測數據和裁罰基準加重裁罰,最高可罰處60萬元。
環保局考量宏洲公司係因沉澱池刮泥機抽水馬達臨時故障,導致冷卻廢水未經許可放流口排放,並非蓄意私接暗管偷排廢水,且廠方人員也立即將廢水回抽處理,故未予以停工處分。但已告誡廠方人員,應加強廢水處理設備維護及緊急應變防範措施,如發現故障,應即修復,並通報環保局。倘再有類似情事發生,將依法重罰停工處分,絕不寬怠。環保局除依法裁罰,並將追究廠方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的行政疏失,如經查證屬情節嚴重者,將報請行政院環保署撤銷專責人員證書,五年內不得再請領該類合格證書。
圖說:桃園縣環保稽查人員在南崁溪宏洲橋附近發現草叢處流出不明廢水,質疑是宏洲化學廠偷排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