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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府衛生局配合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之計畫,於包裝場、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針對販售之蔬果進行抽驗,6至7月份抽驗17件蔬果,合格14件,不合格3件,不合格率17.6%,不合格蔬果已依法後續處辦。


  此波抽驗不合格之3件產品中,分別為「菊花」(抽驗地點:德良蔘藥行)、「有機綠豆芽」(抽驗地點: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溪僑愛分公司)及「大馬士革玫瑰花茶」(抽驗地點: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分公司)。其中「有機綠豆芽」因檢出「百滅寧」,故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因該產品宣稱有機,故已移請縣府農業局後續處辦,其他2件產品源頭係外縣市業者,已由他縣衛生局續辦。


  衛生局建議民眾,一般農藥多為水溶性,易受高溫破壞,建議沖泡花草茶飲時除使用80℃以上水溫外,並將第一泡茶水倒掉,另外,清洗蔬菜時,可先沖洗其根部,去除根部後再以水浸泡10分鐘以上,而後再以流動之自來水沖洗數次,即可避免攝取到殘留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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