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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新村卡拉社遷移史紀錄片殺青.jpg - 10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昨日在市議員蘇志強陪同下,前往大溪西尾部落,出席「大潭新村卡拉社遷移史紀錄片殺青慶功活動」。

 

鄭文燦表示,透過人物訪談及影像紀錄,記載卡拉社遷移的歷史和部落記憶,讓大眾看到過去卡拉社同胞承受的苦難。未來市府也會每年編列預算,讓卡拉社協會舉辦活動,永銘記載這段族群遷移的歷史,讓國人充分瞭解這段過去,讓卡拉社不會被遺忘,也不會消失。

 

鄭文燦指出,1965年政府開始石門水庫興建計畫,現在的石門水庫淹沒區,就是當年泰雅族卡拉社族人的生活領域,當時政府將卡拉社族人遷徙到大溪中庄新村,但在1963年遇到葛樂禮颱風,再度遷徙至觀音大潭新村,但之後又因大潭高銀化工鎘污染事件,第三度遷徙,不僅讓卡拉社族人四散各方,族人也不斷被迫遠離家園。由於當年的政府缺乏溝通、協調與規劃,以一紙命令完成徵收,在大水來臨時,族人只能匆忙告別家園,一車一車的匆促離開,再也沒有回到卡拉社,此外,當時政府承諾房子一坪換一坪、土地一分換一分,卻從未遵守,也使族人在大潭新村的耕作、居住條件,都與原本環境有很大的落差。

 

鄭文燦強調,大潭新村卡拉社遷移的歷史必須繼續流傳,尤其紀錄片中許多現身說法的長輩,已不在人世。透過紀錄片的拍攝,能讓當年遷徙的記憶刻骨銘心、永生難忘,透過影像和訪談,也讓台灣有更多的反省,未來政府在做每項工作,應該真正的尊重人民,保護人民居住及生活的權利。桃園是原住民族最好後盾,市府也一點一滴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要讓原住民族第二代、第三代好好生活、工作求學。包括:市府推動社會住宅,依照《住宅法》規定,會保留一定比例給原住民族人,且市府重視卡拉社族人需求,將來卡拉社族人可優先承租,讓卡拉社族人的居住正義與歷史正義,可以同步實踐。

 

在「還我土地」政策方面,桃園市的原住民族保留地,共有1萬2,050公頃,只要有5年耕作的事實,就可以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權。目前取得土地面積已有4,381公頃,占保留地土地總面積36%。另外,權利回復設定農育權、耕作權或地上權的有2,782公頃,兩者合計共7,163公頃,占保留地土地總面積59%。大漢溪畔有阿美族人居住的崁津部落和撒烏瓦知部落,其中河堤外的撒烏瓦知部落被劃在行水區,市府協調水利署劃開,並協助鑿井、裝設小型過濾設備,讓族人有乾淨的水可以使用,持續改善部落的生活環境。

 

圖說:桃園市長鄭文燦前往大溪西尾部落,出席「大潭新村卡拉社遷移史紀錄片殺青慶功活動」,宣揚政府對原住民的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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