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土地增值稅、及96年1月12日以後開徵之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當納稅義務人之財產遭法院拍賣,如有欠繳稅款,該局將函請法院將欠稅款列入債權參與分配,法院拍賣後,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拍定之價額如不足清償所積欠之稅款,該局仍繼續向納稅義務人催繳,欠稅人並不會因財產被拍賣,免除應繳納稅款的義務。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到行政執行處的傳繳通知後,應儘速依規定之時間至該處或稽徵機關補開立繳款書或透過郵寄支票、匯票之方式繳納所欠繳之稅捐,不宜置之不理。如果經濟狀況不佳,無法一次繳清所有欠稅,可向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繳納,以免所得及財產被強制執行。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民眾原有土地已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有因就業、小孩就學或其他原因,將戶籍遷出,致使該地址內沒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1人的戶籍登記,因不符合稅法所規定應設立戶籍的要件,所以,縱使該土地未變更原來自用住宅用途,也不能再適用優惠稅率,而需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於遷出戶籍時,非不得已不要將全部戶籍遷出,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這樣該筆土地的地價稅才可以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如果將上揭三者親屬關係的戶籍都遷出,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要件,民眾應於30日內向該(分)局申報,以免事後經查獲遭補稅及處罰。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地方稅務局楊梅分局為加強租稅宣導,訂於9月3日(星期五)晚上6時至9時,於楊梅火車站前廣場(桃園縣楊梅市大成路256號),舉辦「中秋稅月、愛心久久」租稅宣導活動,提供地方稅最新資訊、稅務諮詢服務、節稅小撇步,同時現場亦提供租稅小遊戲並致贈精美紀念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與,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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