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民代之指控,桃園縣府地政處認為內容片面且不實,並就該案之評定經過澄清說明如下:
該案老街溪河川地之地價,調整前確實每坪約9至12萬元,但在蘇嘉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內政部發現各縣市河川地價不合理,遂於民國93年、94年數次函請各縣市須確實掌握河川區域範圍、合理劃分河川區地價區段,評定河川區合理地價。
桃園縣政府依據內政部該項政策指示,於94年起開始辦理本縣河川區地價區段劃設作業,惟因發現老街溪之河川區域線不明確,故由縣府水務處著手辦理河川區域線劃設。水務處雖然即刻辦理該項劃設作業,惟因需辦理現場實際測量勘查,並經水文、水理分析後,再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函頒之「河川區域劃定及審核作業要點」劃定,陳報經濟部核定,這項作業最快也要三年時間。也因此,老街溪河川區域線直至98年6月由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後,縣府地政處依據這項已確定之河川區域線範圍,於98年底召開之當年度地價評審委員會議評定,就範圍內之土地效益評定該區河川地地價每坪約八千元,這類案例在全國各地均有發生,例如92年臺北縣在評議基隆河河川地價時,也曾發生每坪從十幾萬元調整為一萬至兩千元情形,地政處表示,完全符合內政部之要求與指示。
地政處指出,該地價完成評定的同時,由於老街溪已列為中央要求優先解決的易淹水地區,希望縣府以最快速度取得用地,辦理治理工程,儘早解決淹水問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因此,縣府於99年起配合中央之指示及考量到解決水患,對老街溪整治用地辦理徵收作業。該處特別強調,該案從地價評定及徵收,完全依據中央的政策指示和相關法令之規定,依法辦理,何來強搶民地之說?
另外,對於辦理中壢市自立段眷村土地由低變高的問題,地政處指稱,係劉前縣長邦友執政時的政策性調整,已在朱前縣長立倫任內與鄰近地段調整為一致。對於藝文園區內之地價調整,係因90年至93年間經濟不景氣,導致該期間市場地價大幅下跌,公告現值亦隨之調降,故該區並非為了辦理徵收而調降地價;該區民眾雖然對地價提出異議及訴訟,結果證明縣府均無相關行政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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