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社團組織
【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桃園市府交通局公告本市新增路邊停車收費路段、停車種類、收費時間、收費方式、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2、13條及桃園縣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4條之規定辦理收費路段:楊梅區新農街二段(中山北路二段256巷─新農街二段)路段,可停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車。
自104年10月5日起實施,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08:00─18:00止。採每半小時(30分鐘)計費,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移動車格重新計費,每小時20元(每半小時10元)。
臺灣導報桃園地方新聞
臺灣導報桃園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