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民眾只要透過本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點選快捷服務,即可辦理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之申報與繳款書列印作業,及地價稅、房屋稅之申辦,讓報繳稅過程更輕鬆、迅速又方便,節省往返稅務機關之時間與金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壢分局叮嚀:歡迎多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如於申辦時遇有任何疑問即可撥打本局及各分局免付費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中壢分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21-172、楊梅分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21-420、大溪分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980。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房屋稅依據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稅率,而且可按月依使用情形的不同分別計算稅額,申報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者,申報月份即可適用變更後稅率;如在每月16日以後申報者,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提醒納稅義務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權益,於變更30日內向所屬轄區的地方稅稽徵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事後才主張使用情形已變更者,將發生舉證困難,稅捐單位也難以追溯認定,造成徵納雙方的困擾與誤會。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了自身的節稅權益,房屋使用情形一有變更,一定要及時申請,稅捐單位會即時依您的申請,依調查情況釐正稅籍資料,並將查核結果以書面回覆給您。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03-3326181轉分機2423洽詢,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今年度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於2月份起開始,除4、5月因房屋稅開徵相關作業暫停外,實施至11月底止,該項清查作業將針對房屋有增建、改建、拆除或使用情形變更,進行實地查核,清查人員將佩帶服務證,就各類房屋使用情形辦理查核工作,屆時請納稅義務人配合辦理,若有造成不便之處,亦請民眾見諒。

  該局在此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興建完成或有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等,於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以免事後經查獲有漏申報情事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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