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桃園報導】為加強桃園市公寓大廈之公共安全以及良善管理,桃園市政府發布實施「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六層樓以上的老舊建築物,將訂定輔導暨補助計畫幫助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成為六都首創以公寓大廈修繕補助機制,提供社區修繕補助的經費,並輔導成立管委會。

 

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新建的公寓大廈都有成立管委會來維持社區的運作,老舊的公寓大廈如果沒有管委會,很可能會因為疏於維護管理,而導致居住品質下降,甚至衍生公共安全的疑慮,但是老舊社區要召開住戶大會成立管委會並不容易,因此市府直接立法將輔導成立管委會並給予經費補助的計畫制度化,將會有計畫地持續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

 

邱英哲說明,以往都是已成立管委會的社區才能來申請修繕公共設施的補助費用,未來則將沒有管委會的社區也納入補助的行列,並且由建管處專案輔導社區成立管委會,幫助老舊社區改善居住品質,提升公共安全。 邱英哲指出,有些老舊大樓的部分樓層長期閒置未使用,造成公安、消安的隱憂,「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也明訂相關局處可以視實際需要派員檢查,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可以罰二至十萬元,並可按次連續處罰,並且強制檢查。

 

建管處強調,輔導改善社區的公共安全及提升優良的居住環境是市府立法的本意,以輔導、補助的方式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協助社區自主、良善管理,才能維護大家的公共安全,並且提昇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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