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100年期牌照稅即將於4月1日開徵,為便利納稅人補發稅單,桃園縣府地方稅務局「itax便捷服務e卡通」於3月28日新增線上補發牌照稅單的服務,民眾如有需要,歡迎多加利用。

 稅務局林延文局長表示:提供納稅人利用自然人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線上下載繳款書,免出門、24H不打烊的申辦管道,大幅節省上班族臨櫃補單的時間與交通往返的成本,非常方便。民眾只要進入本局的網站(www.tytax.gov.tw),在創新服務項下點選「itax便捷服務e卡通」即可申辦,同時,案件申辦完成後,系統會主動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發送結案通知,既有效率又環保。

  該局亦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民眾可選擇就近的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相關申辦作業如有疑問,請撥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332-6181轉2321分機,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針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如何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的車輛,每人可以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有符合此免稅條件者,可檢附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及交通工具所有人為身心障礙者之行車執照三項證件,向稅務局總(分)局提出免稅申請;如果是因為身心障礙情況,導致無法取得駕駛執照者,其同戶親屬的車輛也可以申請1輛車免徵使用牌照稅,除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戶口名簿等證件外,尚須車輛所有人與身心障礙者有親屬關係,並設籍同一地址之戶籍證明。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課徵,且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是自民眾申請當日起免稅,並非以身心障礙手冊核發日為起算日,所以提醒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朋友,如有符合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記得要儘早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另特別提醒已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主,請自行檢視身心障礙手冊上所載之後續鑑定日期,如將屆期,請於後續鑑定日到期前,儘速重新鑑定,以免因不符免稅條件而被恢復課稅。如尚有疑問,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一般電話:總局:3326181轉2453-2461。中壢分局:4515111轉602、603。大溪分局:3800072轉317。楊梅分局:4781974轉310、311。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有車主詢問,其所有的車輛已完成定期檢驗,為何又收到稅捐稽徵機關的繳款通知書?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現行使用牌照稅法及相關法令,尚無不得辦理定期檢驗之限制規定,所以車輛定期檢驗合格不代表您的車輛已經完稅。公路總局監理所之車輛定期檢驗通知單,如有欠稅,會註記「欠稅期別」,沒有欠稅就不作註記,因此車主於收到檢驗通知單時,即知使用牌照稅繳納情形。

  該局強調,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逾期未完稅,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道路、路邊停車…等)被查獲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除補稅外,另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該局呼籲各位車主,留意您的愛車<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各年度使用牌照稅是否已繳清,若尚未繳納者請儘速向各監理所站或稅捐稽徵機關補單繳清後,再上路使用,以免因未繳清稅款行駛道路或路邊停車,遭受補稅及處罰。如尚有疑問,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一般電話:總局:3326181轉2453-2461。中壢分局:4515111轉602、603。大溪分局:3800072轉317。楊梅分局:4781974轉310、311。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納稅義務人詢問對所核定之稅捐不服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倘若經承辦人解說相關法令規定後,當事人瞭解已無復查之實益,同意撤回復查申請時,其補繳之稅款是否要加徵滯納金?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83年9月27日台財稅第830468102號函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額依法申請復查後經協談撤回案件應補徵之稅款,應加計利息,免予加徵滯納金。」故納稅義務人申請復查後經協談撤案補稅者,無需加徵滯納金,但需按補繳稅額,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以1年作365日為計算日利率基礎,按日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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