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03年4月1日起,「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則全面禁止吸菸。其中公園綠地,係指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開闢或其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而言,如違反禁菸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整罰鍰。

 

衛生局表示,為營造無菸環境,近年來已指定公告68座無菸公園,另積極推動68座無菸社區、26條無菸健走步道、17座無菸農場及10處無菸休閒景點等。依衛生福利部所公告之禁菸範圍,本縣依都市計畫設置之公園綠地計366處,幾乎都位於民眾生活周遭,且公園綠地內多休閒設施,為了尊重他人健康權益,應列為全面禁菸場所,請民眾造訪時多留意禁菸相關規定。縣府也將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並針對高密度違規吸菸之公園綠地及風景區,加強巡邏及稽查取締。

 

衛生局呼籲,吸菸罹患肺癌的風險較不吸菸者顯著高出22倍,為維護縣民健康,營造愛與祥和健康無菸的休閒環境,請大家共同把關勸阻違規吸菸行為,一起加入拒菸的行列,除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及開辦戒菸門診之醫療院所均有提供戒菸服務外,也請多利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至衛生局無菸網站http://www.nosmoking.tychb.gov.tw/ 搜尋相關戒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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