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破獲以檳榔攤為據點的「竹聯幫地堂中壢分會」犯罪組織,該集團以從事以暴力討債、販賣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等為主要經濟來源。昨日在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長劉勤章指示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等5位檢察官參與指揮偵辦並持15張拘票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14張,兵分16路,帶回以分會長自居的謝坤翔與手下共14人,並查扣改造手槍1枝、討債本票一疊、討債用球棒、筆記本、毒品K他命50公克、頭套5個、高倍夜視望遠鏡、犯罪不法所得新臺幣80萬元等證物一批帶回並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據檢警長期調查,該犯罪集團內部細分行動組與策劃組,分會長謝坤翔專門針對有吸毒習行或販毒前科之人,設法羅織各種藉口將該等毒品人口引誘或邀約至特定處所,安排策劃組長周○婷與被害人見面並發生性關係,隨後再由行動組長江○勳出面,利用被害人不敢報案心態,恐嚇、圍毆等暴力方式強盜財物並逼迫簽立本票牟取不法利益。
經查謝嫌等人除以暴力為人逼討債務及販賣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等不法行為外,還籌劃多件強盜案牟利。假藉為人處理糾紛或清還債務為由誘騙被害人至特定處所,再由行動組組長江○勳及手下等人限制被害人行動自由,強搶被害人財物(新台幣10萬元、鑽戒1只、K金項鍊3條、身分證1張及安非他命毒品1包),復強逼被害人簽立面額新台幣70萬元本票及車輛讓渡書。另謝某亦涉嫌非法持有槍彈、擁槍自重,99年11月間,該組織成員胡○愷因故與謝某等人發生衝突,為向胡○愷報復,謝某即指示手下傅○郎持土造霰彈槍(俗稱「砲管」)於大庭廣眾之下公然朝胡某駕駛之車輛開槍,犯案手法極為囂張。全案將謝坤翔與手下共14人依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傷害、毀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圖說: 桃園縣刑警大隊在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錦秋等5位檢察官參與指揮偵辦兵分16路,帶回以竹聯分會長自居的謝坤翔與手下共14人。﹝記者吳世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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