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為保育桃園觀新藻礁,桃園縣府在101年間自籌1000萬元經費研究搶救對策,全案由NGO團體台灣溼地學會受託研究,並於觀音鄉保生社區完成首場公聽會,約90多名民眾到場關心;觀音鄉吳宗憲議員與郭蔡美英議員更是全程參與仔細聆聽並不時提出疑問。
會議首先由中央研究院陳章波教授說明劃保留區說明會與劃野生動物保護區公聽會性質不同,並對生態調查結果、洋流及污染模擬,作詳細的說明。但參與公聽會的鄉親,多對劃定保護區表示沒有必要,認為只要政府把危害藻礁的河川污染控制好並維持村民原有的生活步調就夠了。
疾呼劃設自然保留區的保育團體成員,也到場爭取鄉親支持劃設一小塊自然保留區,並表示:「唯有用最嚴格的法令,廠商才會怕,污染問題才得以解決。」部分民眾也表示,當地珍貴藻礁生態用於發展教學及觀摩考察之用;另,現有堤防應加以改善、保育造成河口淹水的紅樹林影響居民生活、附近灰渣場恐污染河川…等都必須改善。
縣府及濕地保育學會一一回應,對藻礁不需劃保護區,只要環境沒污染就自然能順利存活生長意見表示認同,確實如果早年台灣發展工業有長遠規劃,現在廠商都有公德心不偷排廢水,又上游都市及農業產業都將污水處理後再排放,河川就沒污染,藻礁確實不需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保護。而目前具體的作法是,環保署與縣府環保局已聯合展開加強桃園海岸環境稽查的工作,並漸收成效,縣府再依有執行彈性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劃定保護區,輔導及改善軟硬體環境資源即可投入進行有效復育,例如劃設後持續對環境監控及調查,可以作為紅樹林疏伐的依據,是較明智且對藻礁及當地居民有助益的。至於保育團體認為具有刑罰的自然保留區劃設法令,其實野生動物保育法亦具刑罰且得併科罰金,遏阻能力不低於文化資產保存法。
最後,當地漁塭業者及村長提出建議,劃定範圍要排除漁塭範圍之具體建議,縣府表示將審慎回應後,首場公聽會圓滿結束。縣府另將於4月15下午2點在觀音鄉公所、4月25日下午2點在新屋鄉婦幼館及5月11日在永興社區活動中心舉行另三場公聽會,廣徵在地居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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