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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在大溪鎮土葬先人的民眾要注意了,一旦將先人的遺骸檢起燒成骨灰後,一定要向大溪鎮公所民政課申請取得(取挖證明書)才可以至公私立的納骨塔安放,由於許多民眾不知而沒有依法向公所申請,導致無法安放骨灰造成爭議,並認為公所蓄意刁難,鎮所昨天呼籲民眾注意,同時表示申請取挖證明書免費,而且隨到隨辦,並至現場了解後立即開具。

 據悉,大溪鎮目前共有六座公墓,由於國人對於安葬先人後,六年後必須辦理檢骨,以便將先人的骨骸燒成灰後放至公私立的納骨塔安放,但因民眾委託風水師將骨骸檢起後,多半未告知民眾必須向鎮所申請取得取挖證明書,以致將先人的骨灰欲放至納骨塔安放時,卻遭到拒絕,民眾轉至鎮所索取,惟因墓地已遭破壞而讓民政課的承辦人員左右為難,甚至有民眾指責承辦人員刁難,讓承辦人員甚表困擾。

 為此,鎮長黃睿松決定召集全鎮的里長回去里內向所有里民告知這項訊息,同時也希望地理風水師在為民眾之先人進行挖掘墓地取出骨骸時,能夠告知前往鎮所申請,並在承辦人員前往會勘後,立即開具同意書,一切免費,以免爭議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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