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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威佑大溪報導】發生在今年四月間二十三歲蕭姓男子工作後騎機車返家途中不幸遭大貨櫃車撞死案,案經大溪鎮調解會六度調解,終於獲得和解,以五百萬元達成共識,由於調解過程中家屬曾爆出一千六百萬元的調解金,造成爭執,而肇事人及車主也曾因為兩人所負擔的金額喬不攏,而造成車主及肇事人的和諧,但最後仍圓滿的收場,讓法院減少一起糾紛案,不過,負責調解的委員仍希望民眾的在開車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及車速,以免造成憾事。
 

據悉,這起車禍事件是發生於四月間的凌晨六時許,當時蕭姓死者騎機車加夜班欲返回瑞興里大鶯路家中,途經台三線月眉山觀音寺前時,家住彰化北斗鎮載滿貨物駕駛大貨櫃車的陳姓肇事人欲轉彎至月眉農漁休閒園區卸貨,卻未等蕭姓之車先過,就失察轉彎,而遭蕭姓騎士撞上,蕭姓騎士當時腦漿漿溢出死狀極慘,現場慘不忍睹。

 車禍發生後,雖在蕭姓死者未出殯前即在鎮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包括鎮代、里長、議員等地方人士均前往關心,並希望能夠在死者出殯前即能達和解,但由於死者家屬提出一千六百萬元的理賠金,加上當時僅陳姓駕駛出席,僱用的車主並未出席,以致無法達成共識,先後再歷經四次調解,無論駕駛、車主也都先後出席,家屬也同意將一千六百萬元降為八百、六百和五百二十萬元等,期間車主雖同意拿出一百二十萬元加上二百萬元的強制責任險及一百萬任意險計四百二十萬元來處理,惟陳姓駕駛在第三次和解中雖同意願拿出一百萬元配合車主及保險金四百二十萬元計五百二十萬元與家屬來達成理賠,但在第五次調解時卻反悔,表示他沒錢,又積欠卡債,而且該一百萬元應由車主負擔才是,駕駛怎麼可能要出,讓家屬相當不悅,雙方不歡而散,並約定在第六次再進行調解時,如果不成就要上法院。
 

二十一日雙方再度在大溪調解會進行最後一次的調解,家屬經陳姓肇事人一再的懇求下,決定再降二十萬元,也就是只要求五百萬元就可達成和解,陳姓駕駛表示其能力僅六十萬元,至於不足的二十萬元則由車主負擔,整個調解案就此峰迴路轉,也成為大溪調解會甚少一個案件需調解六次才成功的例子,不但減少雙方日後上法院的困擾,也減少罹難家屬及駕駛者自發生車禍以來的心理煎熬。

不過,負責調解的委員仍呼籲為減少日後不必要的困擾,希望陳姓駕駛日後開車時要注意安全外,也呼籲民眾在駕車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及車速,以免又造成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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