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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擴大照顧弱勢族群,社會救助法新制於昨日開始實施,政府相關社會福利提供將更趨多元,納入中低收入戶為照顧對象截至今年5月底,桃園縣低收入戶共4,900戶,桃園縣政府社會局配合新制,除調整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平均生活費10,244元外,亦擴大納入中低收入戶為扶助對象,其資格標準包括每人每月平均生活費15,366元;動產每人不超過11萬2,50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450萬元,初估新增中低收入戶約13,000戶。

 社會局表示,修法後家庭應計算人口、工作能力認定、工作收入設算等條件均已放寬。另新法針對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之家屬,致不能工作者,亦不認定其工作能力。社會局預計審核門檻放寬後,更能照顧家有就讀高中(職)夜校或身心障礙者之家庭。另新法增修中低收入戶資格,並提供25歲以下家庭成員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的學雜費減免30%及健保費補助50%等福利措施。

 社會局指出,社會救助法新制之實施,期待針對不同狀況之家庭,提供不同之協助,希望以更多元之服務,達到社會救助法新制之美意。符合資格民眾可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另如民眾對於社會救助法新制有任何問題,可撥縣民諮詢熱線1999或與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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