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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貓頭鷹成員日前深夜由魏永信股長帶隊出擊,查獲蘆竹榮祥工業廢水處理設備荒廢未運作,將未經處理高濃度廢水,直接用沉水馬達私接軟管,偷排至海湖溝(舊南崁溪),隨即進廠稽查。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最高重罰60萬元,且認定該公司違規情節重大,將處勒令停工並設置電子腳鐐。

 

環保局表示,榮祥工業偷排廢水偏強鹼性,帶有高濃度污泥,而廢水處理設備老舊,甚至未開啟,且該公司屬偷排累犯,環保局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將予勒令停工,並邀集專家學者進廠針對廢水處理設備進行深度查核,督促業者積極改善,業者於改善完成後,需經環保局進行15日以上的查驗及評鑑,且都符合管制標準時才准予復工。

 

環保局說明,被告發處分工廠,環保局都會進行複查,並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頻率。若經認定違規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如有違反刑法規定,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追究環保專責人員業務責任,並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5年內不得再請領。

 

環保局呼籲企業,應確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避象損及企業形象及商譽,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倘被查獲違規情節重大,導致工廠被勒令停工時,不僅後悔莫極,更使蒙受營利損失與員工生計問題,造成更大影響層面,到頭來受害的還是企業本身。

 

圖說:稽查人員發現榮祥工業偷排廢水,立即穿著青蛙裝深入2公尺邊坡採集水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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