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年來,台灣食品中毒案件逐年上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統計資料顯示,98年全國通報351件食品中毒案件,99年503件,增加50%,而桃園縣98年14件、99年31件,今年1月迄今已發生16件食品中毒事件,發生食品中毒事件的供食場所,以一般餐廳最多,發生在自宅的事件次之。
桃園縣吳志揚縣長因此要求衛生局,除加強業者之飲食環境衛生輔導查核外,食品檢驗更不可輕忽。吳志揚縣長也提醒縣民,炎炎夏日,正是發生食品中毒的高峰期,烹煮及飲食務必依循「五要」原則: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汙染)、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要低溫保存(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久置)。
衛生局表示,在常見引發食品中毒的病菌當中,肉毒桿菌造成的傷害尤其嚴重,中毒致命率更是占所有細菌性食品中毒的第一位。當不慎食入受肉毒桿菌污染之食品時便可能中毒,中毒症狀由初期的疲倦、眩暈、食慾不振、腹瀉、腹痛及嘔吐等胃腸炎症狀,逐漸轉變為視力模糊或複視、眼瞼下垂、瞳孔放大或無光反射、顏面神經麻痺、唾液分泌障礙、口乾、吞嚥困難及講話困難等神經症狀,嚴重時會因呼吸障礙而死亡,因此如有上述症狀,應立即就醫,並告知可疑飲食史,以利醫生評估是否有肉毒桿菌中毒之可能性,以期早期發現及治療。
該菌廣泛分布在自然界中,如土壤、湖水、河水及動物的排泄物內,衛生局表示,肉毒桿菌只能在沒有氧氣及低酸性(pH > 4.5)的食物生長,罐頭、真空包裝食品、香腸(中心部位)及醃漬食品(底層),但肉毒桿菌毒素並不耐熱,藉100℃加熱10分鐘即可破壞,因此只要加熱後再食用便可避免肉毒桿菌中毒。
衛生局提醒民眾,儘量不要自行醃漬食品,購買時選購信譽良好之商家所製售之食品,並依標示妥善儲存,切勿購買來源不明且無完整標示之食品。此外,另外,罐頭食品如有膨罐情形,開罐後如發覺有異味時,不要食用,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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