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考量觀音鄉草漯重劃區遭非法棄置廢液,有造成環境污染之虞,利用週休假日,以三天時間全部移除,並協調縣府工務局做後續之處理。
觀音鄉草漯重劃區370-8地號遭非法棄置廢液,經環保局循線追查出縣內所轄三詠交通公司邱姓駕駛,疑似利用該土地進行市地重劃期間,於8月至12月期間,受託載運不明事業廢液棄置於該筆土地。邱姓駕駛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違法清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處理,桃園縣政府依法將違法棄置廢棄物之行為人,於101年4月25日移請桃園地檢署依法究辦,並追查廢液來源和委託載運的業者。
桃園地檢署接獲移送案件後,積極協調並由檢察官攜移送案件卷證資料,於5月24日進行現場會勘,確認廢液數量約200桶,當場要求環保局立即進行採樣,確認棄置廢棄物相關性質。
由於遭棄置的廢液,是在縣府工務局進行重劃工程期間,因承攬重劃工程之廠商未善盡管理責任,致遭堆置廢棄物;因此,工務局要求包商將廢棄物依法做後續之處理。
縣府環保局考量承攬重劃工程之廠商無意清理,且該批廢棄物經檢測結果屬腐蝕性等有害性質,為免造成環境污染,以及酷夏炎熱產生異味,影響該居住環境品質,經環保局事廢科於7月27日起至7月29日週末假日連續三日天完成移置作業,暫置於環保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扣留物保管場,現場並舖設防水布及被覆,避免二次污染。
環保局表示,移置作業完成有利於重劃工程後續土地撥交作業。後續將由工務局予以清除,並依法向承攬重劃工程之廠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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