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近日桃園縣發生之疑似誤食河豚中毒事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林秀敏檢察官指揮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衛生局前往龜山市場進行調查,於受害人陳述之現場,查獲林姓婦人販售一箱河豚之魚貨,經計共33條,為避免不知情民眾再次不慎購買食入,導致中毒,衛生局已全數帶回封存,刑警大隊亦將魚販負責人帶回警局後續調查。

 衛生局表示,經調查該業者係向台北漁產運銷公司批貨15公斤漁獲,最近兩周星期三及星期六分別於新北市樹林火車站前之市場及桃園縣龜山市場販售,衛生局再次呼籲販售者應告知民眾販售之魚類是否需特殊調理方式,衛生局並提醒民眾,若不知道河豚調理方法,千萬不要購買烹煮,若調理不當河豚毒素沾染魚肉,因為河豚毒素具耐熱性,無法以加熱方式將毒素破壞,極容易發生中毒

 衛生局表示,民眾食餘檢體及疑似河豚的漁產已送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待檢驗結果出爐,將依情節及100年6月22日修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論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業者販售行為如已危害人體健康,也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圖說:民眾誤食中毒之疑似河豚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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