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昨日上午楊麗環與廖宸和、張香堯、張必昇、林庭暘等四位律師,到地檢署控告黃適卓,違反選罷法與加重毀謗罪,楊麗環指稱,她一向主張理性、公平的選舉,不抹黑別人,不做惡質文宣,但如今黃適卓惡意抹黑,一定要告到底,而且絕不撤告!

  立委候選人黃適卓,這兩天以「超級比一比文宣」文宣中指出,楊麗環「曾涉入收受牙醫公會50萬一案,檢調查證後,助理遭起訴。」楊麗環認為對手所散布的競選文宣,不但扭曲事實,還企圖抹黑顛倒是非,完全與事實不符!

  根據檢方資料顯示,民國95年6月檢方接獲檢舉,指稱「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牙醫公會全聯會),於民國91至92年間,行賄立委提案修正口腔健康法案,檢方傳喚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40多位立委到案說明,楊麗環因為是衛環委員,所以也到特偵組協助調查。

  最後,特偵組認為,立委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楊富美、廖本煙、李明憲、李鎮楠、蔡煌瑯等立委,以及蔡煌瑯胞兄蔡朝正共9人,犯嫌明確,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此9人並於去年9月,遭二審法官改判7到8年有期徒刑。其餘如:高明見、徐少萍、簡肇棟、楊麗環、徐中雄、賴清德、周清玉、林耀興、林益世、邱垂貞、秦慧珠、劉政鴻、江昭儀、林豐喜、郭俊銘、劉銓忠、江綺雯、梁牧養、羅世雄、邱太三、孫大千、郭榮宗、陳根德、謝章捷、吳成典、陳杰、魏明谷、林進春、卓伯源、徐耀昌、陳進丁、邱創進以及林進興等33人,因罪嫌不足,檢方予以簽結。

  楊麗環強調,當初立法時,她不但不支持此案,且只是配合調查的一員,最後不但沒有犯罪的事實予以簽結,更沒有「助理遭起訴」!黃適卓身為大學副校長,為人師表,竟然在公開文宣上胡言亂語、扭曲事實,汙衊楊麗環、毀壞楊麗環形象,企圖騙取選票,在學生面前做了最壞的示範!楊麗環為了捍衛個人清白。

圖說:收牙醫公會50萬助理遭訴?楊麗環告黃適卓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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