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於昨日接獲民眾通報,大園鑫將金屬工業公司排放廢氣,造成空氣污染,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抵達現場發現該公司周界瀰漫白色煙霧;且聚集大批抗議民眾,隨即進廠稽查,查獲大園鑫將金屬工業公司,未經許可排放廢氣,除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並責令立即停工,至少罰款10萬元,如未遵守停工命令,繼續生產操作,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規定移送法辦。
環保局表示,鑫將金屬工業公司從事金屬熱處理業,原本在桃園市設廠,不久前搬遷至大園圳頭村古亭39-1號,前天開始進行製程操作,惟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於今年1月失效,卻擅自操作排放廢氣。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責令廠方立即停工,並應於8月30日前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在未取得許可前不得操作營運。
環保局指出,鑫將金屬工業公司設有一座廢氣洗滌塔,卻未開啟正常運作,直接將未經處理的廢氣排放至大氣中,污染行徑相當惡劣,將予加重處分。環保局也籲請附近民眾協助幫忙監視通報。
環保局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規定,公私場所不遵行主管機關所為停工或停業的命令者,處負責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環保局呼籲被依法處停工的事業,在停工要件未消除前,切勿心存僥倖偷偷操作,不但產生污染危害環境,也會因違反環保法令而被移送法辦,得不償失。
圖說:大園鑫將金屬未經許可排放廢氣環局飭令停工。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