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府環保局運用紅外線熱顯像科技儀器,日前查獲東鏘工業龜山廠,以繞流管道排放廢氣,造成環境污染,除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至少罰款10萬元;另因該廠曾因繞流管道排放廢氣遭告發,卻仍投機取巧,情節重大,環保局再依同法第82條飭令停工。
      

  縣府環保局加強空氣污染稽查作業,經由歷次稽查作業發現,部分工廠常利用夜間或是假日,未依規定操作污染防制設備,造成空間污染,嚴重影響環境空氣品質。因此,環保局稽查人員乃於日夜或假日不定期針對工廠較為密集的工業區,查核排放管道。
     

   環保局稽查人員針對龜山東鏘工業公司龜山廠之異常排放狀況進行長期監測,掌握該廠作業狀況,同時透過紅外線熱顯像科技儀器進行監控,在該廠外發現繞流管道有異常溫度變化現象,立即進廠稽查。稽查人員進廠後,當場查獲塗佈機污染源設備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處理,直接由繞流管道排放大氣中;排放量之大,可明顯感受到異味。稽查人員為掌握明確違法排放事證,避免廠方隨即切換繞流管道閥門,一組人員火速進廠確認污染源操作情形;另一組人員攀爬上離地5公尺高度之廠方鐵皮屋頂,進行污染源操作及繞流管道排放事實之蒐證作業。

  環保局空保科長蘇振昇指出,之前,環保局前往稽查時,該廠之管道排放操作設備,採取手動操作。這次稽查時,稽查人員發現,廠商竟將手動操作方式改為電動操作;意圖在稽查人員前往稽查,得以採取更快的速度關閉操作設備,以規避及不利稽查人員之採證作業。因此,稽查人員在掌握事證後,針對污染不經處理,違法排放事項,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和82條規定告發,並認定為情節重大,採取停工處分。
  

環保局長陳世偉再三強調,稽查處分是手段,不是目的。縣府歡迎優質企業根留桃園,增加就業機會,帶動經濟發展;但絕不允許將污染留給桃園縣民的廠商企業。因此,仍會繼續強力取締不法業者。但是對於有心落實污染防治的廠商,也會全力配合輔導。


圖說:龜山東鏘膠帶廠廢氣繞排,桃園縣環保稽查人員攀爬上離地5公尺高度之廠方鐵皮屋頂,進行污染源操作及繞流管道排放事實之蒐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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