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淑真桃園報導】桃園縣長吳志揚昨日在議會臨時會進行合宜住宅專案報告,接受議員們質詢,他表示縣府會有一套完整的住宅政策,不一定要興建合宜住宅,社會住宅也是考慮的方向,且社會住宅中的合建模式比較不適合,傾向由縣政府自己興建,並會將老人照顧中心、托嬰中心等設計在內。

 

議會臨時會今天由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劉振誠、工務局代理局長郭振寰針對合宜住宅政策及招標過程進行專案報告,劉代理局長指出,未來住宅政策有三大目標,包括擴大提供弱勢居住協助、創造公平合理的租售機會、提高老舊住宅居住品質;據此而建立的三大政策方向包括合理住宅補貼機制、健全居住住宅市場興建社會住宅、提供居住品質,推動都市更新等。

 

劉代理局長指出,具體行動方案有對低收入戶及年輕人採加碼租金補貼、對中間收入及公共建設拆遷戶提供平價住宅,並限制賣屋只能賣給政府、對獨居老人、身障者及受家暴者等社會弱勢族群,由於透過租金補貼還是無法在市場上租到合理房屋,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持續辦理購屋貸款補貼、對老舊社區推動都市更新等。

 

專案報告結束後議員們紛紛針對桃園縣未來的住宅政策規劃方向、縣府五位主管調離主管職務是否妥當、葉前副縣長位於桃園的宿舍租金補助問題、吳縣長未來的用人標準、評審制度應如何防弊等問題提出質詢,吳縣長也一一做說明。

 

吳縣長表示,縣府昨天也針對桃園縣住宅政策開會討論,如果是以社會住宅的方式,為減少建商參與機會,合建的模式比較不適合,傾向由縣政府自建,過去國宅為人所詬病的品質不良問題,是因為當時尚未有採購法,他不相信自建的方式品質會不好,且新建的社會住宅會將老人照顧中心、托嬰中心等一併設計在內,縣府會很審慎的評估檢討住宅政策。

 

針對有議員建議採納新加坡的社會住宅模式,對此吳縣長說明,新加坡住社會住宅的人口高於自用住宅,但國人的觀念是「有土地斯有財」,台灣僅有百分之十八是需租用或住親友家等其他方式,因此在規劃住宅政策時會依據國情的狀況來做考量,但除此之外租金補貼、修繕補貼及都市更新也是很好的政策工具。

 

至於評審制度要如何防弊,吳縣長表示,政策的決定者、勾選委員的人及主持評選會議的主席要由不同的人擔任,勾選名單要給政風單位審視,如有經常重複出現在評審會議的委員,要予以刪除,並要有專屬的開標空間,全程錄影錄音等,要有一套全國最嚴格最完整的評審防弊制度。

 

【圖說】議會召開臨時動議,針對葉世文前副縣長涉弊案部分提出質詢,民進黨團議員們要求日後各局處評審委員會能引進公正第三單位參與公開、公平、透明評審標案,杜絕弊端。〈記者陳淑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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