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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淑真桃園報導】昨天議會由新聞處提出報告。議員邱素芬針對依據102年度桃園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530元為上限,預繳應有折扣,季繳基本頻道收視費用1560元(折扣30元),半年繳基本頻道收視費用3060元(折扣120元),年繳基本頻道收視費用6000元(折扣360元)。
邱素芬表示,北桃園公開網站季繳是1590元,根本毫無折扣,民眾連基本的小確幸都沒有,新聞處不查嗎?她說,也許北桃園這個收費金額只是誤植,也許是真的這樣收費,不管實情如何,處長朱康震都要立即去查清楚。
邱素芬質疑,新聞處在「提升民眾收視品質,保障民眾收視權益」這個施政目標上的工作是不及格的,連最基本的收費問題都沒有好好管理桃園的業者,經營業者怎麼會要求自己提升收視品質?新聞處這樣輕忽的態度又怎麼保帳民眾收視權益?難道有線電視經營業者沒有責任嗎?包含斷訊、服務、寬頻、收費、纜線等問題,新聞處如果要提升桃園縣有線電視的服務品質,是不是就應該辦一次滿意度大調查,讓這些業者知所警惕?否則都是獨家壟斷事業,不會進步!
圖說:議員邱素芬針對依據102年度桃園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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