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導報(桃園管理處).jpg - 103相簿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臺北關昨日表示,按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入境旅客除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可免證攜入5部外,其餘應按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入規定「602」辦理,即應檢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始可輸入。

 

該關進一步指出,除上開輸入規定外,入境旅客另應注意每人免稅額為新臺幣2萬元,且其免稅僅限於旅客本人自用及家用範圍,如屬商用或販賣、銷售之用途者,則無免稅之適用。未主動申報逾新臺幣2萬元免稅額或非屬免稅範圍之應稅貨物,一經查獲,海關將依海關緝私條例或相關規定,處分沒入或罰鍰。

 

該關再次呼籲,國人出國旅遊購買具有WiFi或藍芽功能之3C產品入境時,應遵守相關法令,並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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