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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105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因適逢例假日,繳納截止日順延至5月3日,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稅務局表示,民眾可持繳款書就近向各銀行、合作社、農會等金融機構繳納外,也可以使用信用卡繳稅,或以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等方式轉帳繳稅,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還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稅,以及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稅。
今年新增以車主本人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及健保卡線上查繳牌照稅服務,方便沒有收到稅單的車主也可以直接連線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首頁(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之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查詢、繳納使用牌照稅。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總 局:3326181分機2453至2459。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2至604。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及212。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至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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