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國興桃園報導】針對某國小教師疑似管教衝突一案,桃園市教育局特提出說明。 教育局表示,該案經該校初步調查分別為一年級老師為管教學生而請學生罰站於教室門口,及五年級老師於班級用腳踢學生的椅腳,接獲家長陳情後,已於當日下午與家長溝通,家長表達希望讓孩子離開現有班級,轉換環境;學校同步已先行口頭告誡該師,召開常態編班委員會同意該生轉班,啟動專案針對該案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另將召開教師考核會進行後續處理。
教育局已請學校給予學生心理輔導及相關協助,落實正向管教,建立友善校園,對學生進行輔導事宜,並督導學校依教師法規定召開教師考績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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