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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惠民桃園報導】日前報載不肖業者添加保水劑於生鮮肉品販售以謀利,桃園縣政府衛生局4月10日追查農正鮮有限公司下游業者樂騏食品公司之經銷商領上食品有限公司倉儲,領上公司已將相關產品退回樂騏及農正鮮公司,總共2,034公斤;並清查縣內學校營養午餐供應業者,有7家團膳業者使用樂騏公司之CAS調理肉品供應至本縣48所國民中小學,及查核縣內3家監所及國軍副食品供應中心,皆已完成退運或封存暫停使用。

 

桃縣衛生局表示,保水劑係為磷酸鹽或多重磷酸鹽類,屬結著劑或品質改良劑,為合法之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煉製品等加工食品,用量以磷酸鹽計為3g/kg以下;但並未核准使用於生鮮肉,其添加目的為利用水增重,係為欺騙行為;另違法添加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下游業者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實施自主管理確認食品及食材來源,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撥打衛生局食品安全檢舉專線0800-285-000,若有消費疑義,可向1950消費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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