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有符合緩繳規定條件及無法如期繳納99年地價稅情形可申請延期繳納地價稅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如有下列情況導致無法如期繳納99年地價稅,可於今年11月30日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該局或分局申請延期繳納,經核准者,99年地價稅就可延長至99年12月20日繳納。一、營利事業:申請日前半年已申報銷售額累計數較上一年同期比較減少達30%以上者。二、個人: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於97年9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之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為低收入戶。2.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3.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4.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5.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

  該局並提供其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民眾如有需要,請把握申請期限。一、申請方式:納稅義務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後繳納期間屆滿前(即99年11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下載),並檢附原繳款書及下列相關文件,向該局或分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營利事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等相關資料。2.個人:98年或99年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勞工保險局核發之符合失業給付核定通知書 影本或相關核發工作所得補助金,關懷救助金等相關文件。

  二、逾期繳納作業:凡經核准延期繳納之地價稅款,未如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7條規定,於該期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3日內,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三、其他經核准延期繳納之地價稅款,在核准繳納期間內,不另計算滯納金。2.經核准延期繳納之案件,於辦理土地產權移轉時,仍應依土地稅法規定完納應納稅捐。

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作業應於單月15日前完成申報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為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化之申報管道,自98年7月1日起推動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作業,可以透過本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之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辦理申報,省時又省事,頗受好評。但該局還是要提醒大家,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時間:每單月1日零時起至15日24時止,申報截止日如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如有網路申報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撥3326181轉2476,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民眾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有多筆土地因地價稅係以歸戶合併方式課徵所以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9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並按99年1月1日重新規定之地價計徵。由於地價稅的核課,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因此,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不論您有多少筆土地,均會歸戶合併課稅,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在地價稅繳款書的右上方(即99年地價稅課稅土地清單)印有課稅土地明細,並於該清單上列載有課稅土地(不包含免稅土地)的地段、地號、課稅面積及單筆稅額等資料供納稅義務人參考。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如有超過(含)28筆以上,或轉帳納稅戶之土地超過(含)14筆以上, 因土地筆數超過列印範圍,該局會主動寄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讓納稅義務人更容易瞭解土地被課徵地價稅之情形。

未收到99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者,請儘速向稅務局或監理機關補發繳納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99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份開徵,繳納期間已過了一半,如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者,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呼籲請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機關補單繳納,如不克前來補單者,亦可利用服務電話或該局網站申請補發稅單,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未稅行駛被查獲處以1倍之罰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3326181轉2453至2461。

中壢分局:4515111轉509或566。大溪分局:3800072轉306或313。楊梅分局:4781974轉310或311。桃園監理站:3664222轉107或108。中壢監理站:4253990轉107或108。

99年地價稅開徵稅務局提供「中午不打烊」、「下班後一小時」服務省時便利「多元化繳納管道」民眾多加利用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99年地價稅繳款書即將於11月1日起開徵了,為便利納稅人辦理地價稅事宜,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於地價稅開徵前一星期至滯納期間屆滿日提供上班時間「中午不打烊」(即10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12時至13時),及於開徵期間「下班後一小時」(即11月1日至11月30日之17時至18時)延長時間為民眾服務,民眾如有需要請多加利用。

  該局亦提供下列多元化繳稅管道,民眾可選擇最省時便利方式繳納,如採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者,請於99年10月27日零時至99年12月2日24時前繳納。惟99年12月1日至99年12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一、現金繳納:(一)臨櫃繳納:納稅人可持繳款書逕向各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或支票繳納稅款(目前郵局及外商銀行不代收稅款)。(二)便利商店:納稅人之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於稅款開徵前5天起,即自99年10月27日起至12月2日止,可持現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繳納,且手續費已由稽徵機關自行吸收,請納稅人自行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並請收取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妥為保管,稽徵機關不另寄發收據。

  二、轉帳繳納:(一)約定轉帳納稅:納稅人已辦妥與銀行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納稅者,地方稅務局將於開徵前寄送轉帳繳納通知書,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繳納截止日(即99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提兌,稽徵機關於扣款後,會再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以替代收據。(二)自動櫃員機(ATM):納稅人可在繳納期限內,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的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三)信用卡繳納:納稅人可使用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即99年11月30日)24時前,透過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電話6碼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http://paytax.nat.gov.tw),輸入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身分證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等資料,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授權繳稅成功後,就不得取消或更正,另是否須支付手續費及手續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四)電話語音:限納稅義務人利用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即99年11月30日)24時前,透過電話語音輸入轉出行代號、轉帳帳號,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識別碼等資料,進行轉帳繳納稅款,轉帳完成後不得取消或更正。(五)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納稅人利用參與晶片金融卡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所核發之晶片金融卡,可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即99年11月30日)24時前,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網站(http://paytax.nat.gov.tw)即時轉帳繳稅。

  該局提醒民眾,99年地價稅最後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如逾期繳納,每逾2天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特別呼籲納稅人要儘速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同時表示,納稅人如對課稅內容有疑義,可以電話(聯絡電話:請見繳款書正面所載的經辦人及查詢電話)、書面或透過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等方式洽詢。該稅務局及所屬各分局之地址及電話號碼如下:總局桃園市成功路2段179號(03)3326181轉2362至2369。中壢分局 中壢市溪洲街296號3樓(03)4515111轉102至111。大溪分局大溪鎮員林路1段16號(03)3800074轉102至105。楊梅分局 楊梅市中山路212號(03)4781974轉108至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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