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瑞如中壢報導】中壢觀光夜市攤棚設立在新明路上,長期的不合法現象,多次遭到民眾陳情和監察院的糾正,卻未獲得改善。中壢市長魯明哲表示,為了保留觀光夜市的熱鬧和攤販的權益,中壢市公所擬規劃路旁遮雨棚架的設計,拆除攤棚攤架,將道路還給用路人,也將公園的大門打開,達到三贏。

  預定在明年五月卅一日前,拆除觀光夜市所有攤棚攤架的政策,中壢市民代表會昨日前往明德路與新明路口會勘,代表會主席吳嘉和與副主席劉威德等多位代表都到現場視察,夜市攤販得知消息後,聚集了數十位在現場請命,希望市長魯明哲不要消滅觀光夜市,讓觀光夜市成為中壢的特色美食區。

  為了保存攤棚攤架的攤販們向魯明哲表示,設立攤棚攤架只是要放置營業工具,若被拆除將無處給民眾用餐的位置;另一位攤販則表示,目前進行的觀光夜市牌樓的更新工程,公所還計劃牌樓完成後,所有在牌樓前的攤販都要拆除,這樣勢必會造成搶攤位的爭執糾紛,要公所負全責。

  魯明哲表示,絕對並沒有要消滅夜市攤販的意思,他還在積極爭取停車位,希望明年就能啟用,這些努力就是要讓既有的觀光夜市更加生意興隆,希望攤販朋友們不要誤解公所的用心;拆除攤棚攤架外,公所還將規劃在新明國小圍牆旁設置美輪美奐的遮雨棚架,除了讓用路人可以遮雨遮陽,到了晚上就是攤販的攤棚了,也希望攤販們在營生之餘,要顧慮到市容的整潔和公共安全,目前像現在這樣的髒亂和攤棚內有瓦斯等物品的危險情況,居住於此的民眾經常投訴,它們也提心吊膽的。

  魯明哲也指出,公所處處用心在為攤販們解決問題,也以攤販朋友最大的方便來處理,但大家卻用抗議抗爭來對待,若是真要依法行事,只有三公尺寬的位置如何容納八十個攤位,攤販們應該自行協調。

  對於市長的解說,代表們一致給予支持,但為了維護大家和公所的雙贏,代表會主席吳嘉和和副主席劉威德也表示,將會以對市民最有利的方式請公所處理。

圖說:  預定在明年五月卅一日前,拆除觀光夜市所有攤棚攤架的政策,中壢市長魯明哲與代表會前往觀光夜市會勘,攤販們為了保存攤棚攤架向市長請願。(記者潘瑞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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