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須知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民眾新購房屋該如何節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買的房屋如原來供非住家使用,移轉後變更為住家用,請記得於申報契稅時,同時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申請房屋稅按住家用及地價稅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以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其中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為1.2%。房屋新所有權人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後,如該棟房屋原為非住家使用,稅務局會派員實地勘查,倘該房屋確實供住家使用,則改按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同時填寫之「契稅申報書附聯」,除可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外,並可提前申請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常有民眾反映,收到行政執行處傳繳通知時,才知道自己欠稅未繳,而且被加收滯納金,並質疑本人未收到稅單,為何會被移送執行?
對此,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遞送稅單,除向納稅義務人本人及相關人員為一般送達外,還有寄存送達、囑託送達、公示送達等方式。
該局並進一步針對該等送達方式詳加說明:(1)一般送達:除向納稅義務人本人為送達外,得將文書交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含大廈管理委員會雇用之管理員或警衛等)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等。(2)寄存送達:在稅單無法送交本人,也找不到同居家屬、受雇人,可代為簽收的情況下,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3)囑託送達:若納稅義務人於服役中,得向其父母、配偶以為送達;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對於在監所服刑之納稅人得委託該監所長官以為送達。(4)公示送達:如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致文書無法送達者,稽徵機關經向戶籍機關查明,仍無著落時,即可辦理公示送達,並自登載新聞紙之日起,經20日即生送達效力。
該局提醒民眾,要多留心各稅繳納期間,如未收到稅單,應儘速洽稅務局補單並如期繳納,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10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藝文競賽活動-書法組、繪畫組優勝名單出爐囉!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藝文競賽活動結束,經過一番激烈競賽,競賽結果揭曉,依成績高低分別產出書法組、繪畫組優勝名單共124名,每組特優5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優等10位,獎金700元及獎狀乙紙;佳作16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優勝名單公布於該局網http://www.tytax.gov.tw/,歡迎上網查閱,或洽詢332-6181轉2343林惠玲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