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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玉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賦稅公平及充裕庫收,近期全面清理以前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欠稅,繳款書繳納期限展延自101年2月27日至101年3月27日止,並已全數委託郵局寄出。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收到繳款書經確認無誤後,請於繳納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至於繳納方式,可就近至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銀行、農會)繳納,每筆金額2萬元以下者,101年3月29日前亦可選擇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且以上均免收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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