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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市大園區一處飛機維修棚於2月9日9時15分發生一起勞工從事高架作業墜落重傷職業災害案件。
該名勞工於飛機維修棚4B左側尾架維修平台從事垂直尾翼外觀及結構檢查作業時,因該維修平台邊緣未設欄杆等防護,及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從高度8米墜落之職業災害,經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救後,目前腦壓指數20住院治療。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於獲報後立即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經查雇主對於勞工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安全網或配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及未確實使勞工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除當場予以停工處分外,將依法開罰3萬至30萬元罰鍰,施工單位必須提出復工計畫,經審查合格後始可復工。
圖1、2:飛機修護廠發生勞工墜落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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