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傑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為配合中央政策,加強推展客語文化永續傳承,落實客語薪傳師制度,提升客家語言文化傳習之效能,依據客家委員會對於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之 補助標準,凡桃園縣客語薪傳師開授之傳習班數,超過該會每一年度受理申請者一次補助二班之上限者,每一次超過補助之班數,桃園縣客家事務局將比照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補助標準,另外給予開班補助,對於同一申請者每一年度補助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

一、緣起:為推動桃園縣客語復甦及配合桃園縣政府推廣公務客語研習班開課,達成客語薪傳師傳授公務客語課程內容一致性,特開設此講師研修班,希望有志於推廣客語之薪傳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研習時間:101年3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研習地點: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A5視聽教室

四、參加人員:具客語薪傳師資格者

五、研習師資:彭瑞珠薪傳師

六、研習內容: 桃園縣公務客語班授課內容研習

七、報名方式:傳真報名,報名表置於桃園縣客家事務局網首頁,報名表請填妥於101年3月8日下午17時前傳真至本局承辦人梁小姐

八、報名截止日期:101年3月8日下午17時  地點: 桃園縣客家事務局A5視聽教室
 
傳真:(03)4898355   連絡電話:0800800459#2005   地址: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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